|
万州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万全科组办〔2007〕9号
关于转发《万州区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乡(民族乡)、街道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意见》(万州府发〔2007〕57号)的要求,区发改委、区建委、区科协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万州区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万州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万州区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重庆市万州区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的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单位:发改委。副组长单位:建委、科协。成员单位:组织部、财政局、科委、教委、劳动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二、工作目标 根据“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任务和要求,拓展和完善现有各类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有计划地推进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新建或完善一批科技类场馆,发展基层科普设施。通过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我区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 发挥科普场馆等科普阵地的作用,在充实现有10多家区级科普教育基地的基础上,挖掘潜力,开辟和培育建筑技术、园林艺术、高精尖技术、家庭医学和卫生知识等类型的区级和区级以上的科普教育基地,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建设专业科普场馆,使全区的科普基地基地种类更多,区域分布更合理。加强科普教育基地的监督管理,定期做好科普教育基地的考核验收工作,不断提高科普教育基地的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科普设施,推进城镇社区、农村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栏)、科普活动室、图书室和文化站等建设,增加和强化科普功能。制定各类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站)建设的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按规范化、集约化的模式进行维护管理。引进和探索科普基地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吸引企业和社会对科普设施的投入,借鉴和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在科普活动形式和内容上创新发展。
(三)推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建立定期向公众开放研发中心、标本馆、实验室、陈列室和其它场地设施的制度,推进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对青少年及社会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开设长效的科普教育项目,组织市民群众、青少年学生开展科普旅游、校外科技实践活动,以及到科普基地参加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
(四)建设数字化科普网络,完善科普信息网络公共平台。整合科技界、教育界、传媒界等信息资源,建立共享的科普信息资源库。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普基地实现科普资源网上展览和远程互动;优化科普文化资源配置与现代化科技图书文献资源共享,为社区和农村提供科普数字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电子图书和宣传视频点播等多种信息服务。
(五)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营造有利于科普设施建设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研究制定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建立专业特色科普场馆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各类团体向公众开放科普场地设施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普设施管理办法,规范科普场馆设施的建设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万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要明确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要加强协调与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要确定具体责任科室和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