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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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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8-7 13:08:15
文章来源:区科协普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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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万州科协文[2008] 号
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街道科协,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企事业科协,区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特色学校,区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中国科协和重庆市科协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科普日的有关要求,结合万州实际,区科协决定在2008年9月第三个周末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主题科普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2008年9月20日前后,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的活动时间。
二、活动名称和主题
名称:全国科普日活动
主题: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
三、活动要求
(一)以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组织社会化大科普活动。要高度重视全国科普日活动在开发、集成和使用科普资源中的作用,根据活动需求做好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各单位在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时,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普资源,适当开发新资源,及时为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机构提供便利的科普资源服务;要以全国科普日活动为契机,吸纳社会各方的优秀科普资源,通过有效集成和推广使用,增强科普资源服务能力,为组织开展社会化大科普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充分发挥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基础设施的功能和作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支持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结合自身的特点,设计、实施与主题内容密切相关的参观、讲座、展览、科学体验等活动;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具备条件的科技活动场馆、科普基础设施应免费向公众开放。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加强宣传,扩大成效。要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策划和设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科普活动。要突出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注重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切实提升活动的实效性。要依托新闻单位和各类媒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科普宣传,介绍重点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公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四、工作步骤
1、活动筹备(8月)。成立组织机构,进行广泛动员;策划活动方案,设计活动项目;征集准备活动宣传品。
2、活动实施。9月20日前后,在全区范围开展活动。
3、活动总结(10月)。总结全区活动情况。
请各单位9月5日前将重点活动,9月25日前将总结报区科协普及部。
联系人及电话:
普 及 部:李小红
电话:(023)58236728 (023)58223987(传真)
地址: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56号
邮政编码:404040
电子信箱:wzqkxpjb@sina.com
附件: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
重庆市万州区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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